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配合市政务大厅相关工作,近日,市房产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再次缩短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时限。 此次缩短办事时限主要涉及两个部门共4项行政审批事项: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及供热单位资质审核均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三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审核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