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高银川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科学性,合理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本市开展物业服务成本监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成本监审工作从2008年5月10日起正式开展,监审年度为2006—2008年度。
二、届时将在全市成规模的住宅小区内选取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开展服务费用成本监审工作,首次纳入物业服务成本监审的项目名单见附件。
三、为做好服务费用成本的监审工作,各企业在核定服务成本和财务记帐工作中对各项成本的财务处理,应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四、各被监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2008年5月1日前上报被监审项目《2006年度成本监审表》、《2007年度成本监审表》。请各企业登录银川市房产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表》(网址:www.ycre.gov.cn)。
五、市物价局、市物业办、市物业供热协会将共同组成工作组,对各企业上报的监审表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将会同被监审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年度各项支出进行逐项核对,各被监审企业应当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开展物业服务成本监审的项目及企业名单
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下载:
/Files/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