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荣同志在全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一、今年下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
2004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重点解决领导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等突出问题。这五个问题是当前党风政风方面问题的突出表现,严重影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损害党的先进性和党群干群关系。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非常重视,吴官正同志最近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反复强调要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这“五个突出问题”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我们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把这几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
要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问题。要注意分析研究收钱送钱的表现形式和特点,针对其隐蔽性和复杂性,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特别是要运用好监督检查手段,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范围,及时发现违纪线索,严格执行纪律;要在重大节假日等时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要结合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要认真治理“跑官要官”问题。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情况,在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前征求意见时,切实负起责任,把好廉政关;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结合已查处的“跑官要官”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要认真治理领导干部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问题。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对规定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职务和分管工作发生变动后,要及时提醒其予以登记,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大惩处力度,狠抓违纪典型,坚决纠正和处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要认真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全国集中打击赌博专项行动已于5月底结束,但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充分认识禁赌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针对党员和干部出国(境)审批、请示报告、证件上交和集中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要以领导干部参加赌博问题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违纪违法问题。对监管不办导致分管范围内出现严重赌博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认真解决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在抓好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批借给新友等专项清理的后续收尾工作,对尚未收缴的款项,要尽快收缴;对尚未纠正的问题,要尽快纠正;对清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要认真纠正本地区本部门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对这些清理项目,要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要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少数单位巧立名目,变相用公款到国内外旅游,有的乡镇、村财务管理混乱等,对这些问题要及早加以解决,防止蔓延成风。
(三)为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目前,全国正在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这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尤其是要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作用。为贯彻中央决策和配合清理规范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就工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这个文件不仅适用于这次改革和规范工作,也是今后公务员工资管理的一个重要文件。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务员工资管理方面的各种违纪行为。对无视国家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按照通知的要求,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要注意解决好清理规范工作与一些地方已经开展的改革津贴补贴工作的衔接问题。近几年,部分地方已经进行了有关改革工作,统一了公务员津贴补贴。在这次清理规范工作中,既应贯彻中央的统一要求,把这些地方的政策与国家统一的政策衔接好,又应尊重这些地方的先行做法和经验,保护改革的积极性。
二、做好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要以《实施纲要》为指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把落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要以改革统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土壤
实践证明,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现象产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经。同时,在职务消费和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加快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步伐。我们必须一方面对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查处,遏制其滋生蔓延;另一方面又要从巩固成果、规范管理、着眼防范的需要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条件,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和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多项改革,抓好制度建设,防范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为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践来看,我们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职务消费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职务消费主体个体化、职务消费方式货币化、职务消费途径市场化,构建防范领导干部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长效机制。由于职务消费改革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加上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地理区位不同,文化观念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各异,因此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既积极又稳妥。改革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先行试点、多种模式、上下结合、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要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节俭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做到有利于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有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完善有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败工作的局面。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领导干部工作繁忙,越是这样越要增强执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两插抓、两手都要硬”,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坚持做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把各地区各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责任制落实成效的重要标准,并加强对考核成果的运用;要严肃责任追究,对那些措施不力甚至不抓不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切实维护责任制规定的严肃性。同时,要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逐步提高落实责任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要在坚持以往工作重点的基础上,按照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不断丰富责任制的内容。一是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责任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办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二是要把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纳入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要把治本抓源头纳入责任制,结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已经部署的源头治理各项工作,针对管理钱、管物、管人的重点部位,研究解决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