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站内搜索: |
|
|
|
| |
| |
| |
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已开始接受租赁登记 |
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我市实际,为加快我市“两宜”城市建设目标,切实改善外地来银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我局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地通过改建旧有房屋建设了一批供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廉租公寓。目前,金凤区通达南街铁欣花园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已改造完毕,建设公寓房76间,可接纳租赁人员近500人。同时,我局局已制订了申请审批和规范管理等制度,确定了租赁对象条件和房屋租金标准,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天0.85元。已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咨询,我局新城房管所已开始接受登记申请。 |
| |
 相关信息 |
|
|
| |
|